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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血的教训中学会如何给狗让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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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3月18日,17时许,我驾车经过沈阳市和平区北六马路与株洲街交叉处“一棵树餐厅”门前时,一只狗横穿马路后,听到主人呼喊又突然折返,钻到我车下视线盲区,被车轮碾压而死。狗主人嚎啕大哭,瞬间数十人围观。
  在我主动赔偿的态度下,在路人好心的劝说下,在狗主人极力克制下,事情最终比较妥善的解决了。
  在此我对素不相识好心为我解围、安慰劝解狗主人的两位女士表示感谢,尤其是年龄稍长的那位大姐,一手托两家,提出具体处理死狗和赔偿的办法,令我感谢,终身难忘。对痛失爱犬的狗主人再说一声抱歉。同时提醒各位犬主,为人为己,请看管好你的宠物;提醒司机朋友,车狗相遇,仅仅让路是不够的,一定要在狗出现你的视线里,安全范围内再通过。
  昨天的事情能妥善处理是我、狗主人、各自忍让,路人热心帮忙的结果。是我平时秉承“吃亏是福”做事原则的回报,也是我今后坚持与人为善的动力。(此前我的车被公交车、人力车都剐蹭过,在对方全责的情况下,我都体谅对方放弃索赔)我觉得普通百姓,一生也不会有什么惊天动地的壮举,遇到民事纠纷时,能相互体谅、相互帮助、相互包涵就是“正能量”。本来活在这个社会里就够难的了,大家就相互宽容些吧,善有善报。
  令我遗憾的是,为防节外生枝,事发第一时间我就拨打了110,随后有22894533、22847913两部电话的值守警察与我联系,但他们根本不问事情经过,反而是一而再,再而三的要我确定“是在北六马路南还是北?”,其中一个警察不耐烦的说出了实情,那条马路是两个派出所的分界线。至始至终未见警车。警察也是人,我能理解他们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苦衷。但令我心寒的是,我们“私了”后,为了减少110的压力,我主动拨打电话22894533本想告之“处理完毕,不麻烦警察了!”,可接警警察的第一句话还是“你是在路南还是路北?”说实话,好在昨天是“狗命”,如果是人命呢?这种工作态度堪比“马航”。
  以上都是实情,110应有我报警录音。事情过去了,还是那句话,警察也是人,虽然生气但我不想投诉。
  希望开车的朋友和养狗的朋友都能从这件事上吸取教训,祝愿好人一生平安,愿我们的社会能早日和谐、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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