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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茫然:生苦死亦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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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人民网在6日发表《中国失独家庭已超100万:余生无处安放》一文中讲述了以下这一个故事:

  忘不了——女,1964年生,50岁,现居宁波。

  女儿——幼幼,1994年生,2013年死于心脏猝死。

  去年的这个时候,女儿答应送给她一件衣服作为生日礼物,而这份礼物却变成了永远无法兑现的承诺。

  忘不了说,中国的老百姓活的就是孩子,他们这个年纪的人,共同的话题也是孩子,没有孩子,什么都没有了。有一次,走在街上碰到以前的同事,同事嘘寒问暖间,问起孩子的事,她也只能敷衍几句赶紧离开。“这让我很不舒服”忘不了激动地说。

  “我觉得自己现在和别人是不一样的,别人都有自己的孩子,都有自己的家庭,我什么都没有,我是隔离于这个社会的。除了上班,我只有将自己关在房间里。”

  “我现在最怕晚上睡觉,睡不着,满脑子都是女儿的身影,有时候我就在想,为什么一觉醒了我还在!”忘不了说。

  这个故事说明:据不完全统计,中国失独家庭已超过100万,还正以每年7.6万的速度递增。中国历经几千年传承的“养儿防老”习俗,似乎到此为止;同时还揭示出当今社会现实的一个尴尬现象:失独家庭者年龄大都在50岁开外,他们经历过上世纪50年代的经济困难、60年代的“文革”浩劫、70年代的上山下乡,而且在80年代还响应国家“只生一个”的计划生育政策......可是,他们唯一的独生子女却因一场意外不幸丧生。

  除了饱受情感煎熬之外,这群人更感到自己的余生已无处安放,十分凄凉。他们已预感到当自己年老体衰需要子女照顾时,可能不仅会孤立无援,甚至连养老院都进不去。因而,他们被当今社会称之为面临养老窘迫的一群“失独者”。

  尽管各地已经相继出台不尽相同的对“失独者”将予以相关补助政策,如2013年12月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杭州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实施意见的补充通知》,规定“对失独家庭给予一次性补助,独生子女家庭失去子女的,由杭州市计划生育公益金给予一次性5000元补助,各区、县(市)要结合当地实际再给予一次性补助”,但要想以此消除他们的凄凉晚年心境,仍抱不乐观态度。

  另有《北京晨报》4日报道:“近期包括沈阳、青岛、济南等在内的全国不少地方,陆续出现公墓20年使用期届满,面临续收护墓费的问题。逝者为啥要20年一“交租”?谁来守护逝者的安宁?记者调查发现,现时的墓地每平方米价格远超过同区域的房产,如果再按照墓地的20年缴费周期和房产的70年使用权折算,墓地每年每平方米“居住”费用是房产的十数倍。”

  事实说明:这“死不起”已成为当今老百姓继“读不起书”、“看不起病”、“买不起房”之后的又一个沉重负担。不仅活着要当房奴、教育奴、医疗奴,死了还要当坟奴。在无形之中,老百姓就莫名其妙地承受起了中国流传千百年的那句恶毒骂名:“死无葬身之地!”

  读罢这篇新闻报道,将不知有多少老人会哀叹:“真是生也苦,死亦难啊!”

  有人赌气说:“就让那些‘死得起’的人去‘先死’吧,直到‘死不起’的状况得到根本改观为止,我们才死嘛。”

  从“正面宣”的立场出发,我认为老百姓不必如此消极,因为民政部此前已表示“缴费周期定为20年,是出于保护群众利益和方便群众缴费的角度提出的”。

  然而,有媒体报道则称,大多数老百姓对墓地20年一“收租”做法颇为反感,希望“收租期”能延长。因为在20年之后,死者还要被再“折腾”一次,否则就会被视为“无主墓”处理。如此,死者如何能死得以安生呢?

  闻听此言,我感到自己的“正面宣”,顿时便显得苍白无力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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