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关系的矛盾化解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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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不开?或者是说被传统的思想给局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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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到住房问题是所有中国人心中的痛。宏观调控房价越调越高,管理者似乎已经到了技穷的地步,于是开始了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大规模建设,试图通过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把刚需和房地产市场分离,保障社会贫困群体的住房问题,继续拉动基础建设投资的规模,同时缓解社会的矛盾。这看似很合理,也容易获得社会的支持,但是其结果能够产生社会的正能量吗?我们用市场的眼光来谈谈这个问题。
我赞成福利社会的制度,赞成政府多为民生做点事情,但是,我们必须搞清楚社会福利制度实施过程中应有的几个大原则:1.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2.救急不救穷的原则;3.标准一致的原则;4.最基本的社会保障的原则。
为什么说保障性住房违背了社会公平的原则呢?我们从实际操作来看,很多人马上会联想到保障性住房实际上都被公务员、国企职工拿去了,于是将社会的不公归咎于腐败。那么,是腐败导致的社会不公吗?我并不这么认为。
保障性住房的分配方式是否合理,其分配标准必须体现社会的公平。我们喜欢以收入的多寡作为获取保障性住房的标准。假设收入在2000元以下的人群可以申请得到保障性住房,这就存在一个问题,这对收入2100元的人公平吗?保障性住房的利益太大了,如果是经济适用房,一整套的价格差距相对于商品房可以达到几十万,按每个月1分的利息计算,折合工资收入可以达到几千元。也就意味着可能出现一种现象,收入每月4000元的人,需要缴税替收入2000元的人买单,而收入2000元的人的实际受益,却超过了4000元。这是明显的不公平。如果是廉租房,我记得电视上曾经播过我们的领导去看望廉租房中的群众,每月的租金才几块钱。那么这对于需要花几百上千租房的人来说,就是极大的不公。
以上是对有钱人的不公。对于真正的穷人来说,就更为不公了。从需求的角度看,住在桥下、路边的流浪汉,他们的需求难道不是最迫切的?可他们申请不到保障性住房,最穷的人不可能享受保障性住房。可见保障性住房扶弱也无从谈起。
对有房子的城里人也是不公。农民工进城需要保障性住房,可我们想想,哪个农民工家里没有房子?如果农村人家里有一套房子可以申请保障性住房,那么凭什么城里人有一套房子就不能申请保障性住房?所以这也是不公。
也就是说保障性住房的出现,从本质上来说,就是制造社会的不公。至于被公务员等利益阶层获取,这和腐败无关,不公是注定的,只是不公的对象有所区别罢了。
那么,哪些是公平的社会福利呢?义务教育、社会医疗保障等等,对每个公民都是平等的,穷人可以获取保障,富人也可以享受,大家都一样,这才是社会福利。保障房建设只能算作一种政治姿态,而绝对不是社会福利制度。
当然,实际上保障性住房同时也违背了社会福利制度的另外三个原则,鉴于篇幅的原因不再一一细述。福利制度的实施,是未来中国走出经济危机,迎来新的发展的希望所在。我说这些只是为了让大家能更清晰的辨别什么才是真正健康的社会福利制度,不要被搅浆糊的舆论所误导,人人心中有杆秤,这个世界歪不到哪里去。
2013年10月30日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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