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安仁 发表于 3 天前

两岁幼童遭性侵一年,法院竟只判四年零六个月!!天理何在?

  平顶山的一位单亲妈妈,由于工作关系(公交司机),加上女儿小草莓的外公外婆早早离世,没人帮他带孩子。因此把幼小的孩子送到平顶山新华区焦店镇东方红幼儿园,当时孩子只有两岁零四个月。
  就是这个两岁零四个月的孩子,竟然被幼儿园园长的丈夫性侵!才两岁多的小女孩啊!处女膜破裂,生殖器官多处严重受损,子宫受损!!!!!
  孩子现在辍学在家,精神也不太正常,听到学校两个字就异常烦躁,再也不愿意去上学,孩子的妈妈带她去了广州做了心理治疗,现在身体的创伤也无钱治疗。
  孩子说,伯伯(园长丈夫)在教室、宿舍、幼儿园办公室多次用园长女(11岁)弹古筝时用的长指甲放入她的生殖器官内,还用大JJ放入女儿生殖器官内。这分明就是强奸,但公安机关却以威胁罪名起诉!!!!
  孩子的妈妈开公交本来工资就不到两千,出了这事工作也辞了,可是家里只有母女二人,生活已经陷入困境,漫长的法律程序要走到什么时候?或者说,不管走到什么时候,何时能给一个公正的判决?四年零六个月??这就是所谓的公正?!那天理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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